望正资产 || 月度观点202407
2024-08-02
7月市场呈现震荡调整的态势,本月沪深300下跌0.57%,创业板微涨0.28%,上证指数下跌0.97%,万得全A上涨0.27%。从行业来看,涨跌各半:中信一级行业指数中,上涨居前的行业包括非银金融、国防军工、消费者服务、银行等,跌幅居前的行业包括煤炭、纺织服装、石油石化、轻工制造等。5月下旬以来,随着经济高频数据走弱以及外围环境的变化,中国资产经受逆风考验。本月组合大幅回撤,跌幅远超指数,主要原因是之前组合中表现突出的品种没有获利了结,七月份出现了大幅回调。组合整体仓位下降,减持了食品饮料和电子行业,提升了互联网、农林牧渔配置比例。
美联储7月利率会议维持政策利率水平不变符合预期,但是对于政策的侧重点转向防止经济远期衰退,因此9月降息基本可以确定,软着陆的预期大幅升温。
7月制造业PMI指数49.4%,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生产指数下行0.5百分点至50.1%,处于2012年以来11%分位;新订单指数下行0.2个百分点至49.3%,处于2012年以来14%分位。外需略强于内需,7月新出口订单提升,处于2012年以来47%分位。海外补库存周期还未结束,下半年出口预计仍将维持韧性。
根据克而瑞数据,2024年7月50家房企单月销售金额2,004亿元,环比-40%,同比-24%、较前值-5pct;销售面积为1,236万方,环比-28%,同比-27%、较前值+1pct;淡季销售表现略有回落。
7月底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包含“5%左右”的GDP增长目标),加强逆周期调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全面落实已确定的政策举措,及早储备并适时推出一批增量政策举措。会议强调要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增强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并支持文旅、养老、育幼、家政等消费。会议定调,要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并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货币政策上,22日央行公布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均较前值下调10bp。同时,7天逆回购操作利率同样下调10bp至1.7%。继2月的调整,本次为年内第二次降息,体现监管层稳经济、稳市场的坚定决心。在财政支持上,发改委、财政部对外发布《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规模超出市场预期。
总体来看,经济仍处于恢复期。房地产改善有一个过程,消费和制造业还处于底部区域,出口在未来两个季度稳健向上。随着货币财政政策的进一步传导,预计四季度的经济压力会有所缓解。
产业层面,汽车、电子、智能制造等行业维持高景气度,智能驾驶、MR、机器人等产业处于爆发前夜,未来产业趋势明确。
虽然市场悲观情绪进一步蔓延,上证指数重回3000点下方,此时,我们更要保持信心。2023年全部A股(剔除金融)FCFF(公司自由现金流)创历史新高,优质企业创造自由现金流能力不断增强,企业价值增强并未充分反映到当前股价中,正是加大布局这类优质资产的好时机。
当前我们的组合构建围绕以下三个方向展开,第一是基于企业经营质量,自下而上持有一些明显低估的优质公司,主要分布在互联网、食品饮料、化工、医药等行业。大型互联网企业长期价值稳固,估值水平历史底部,相关企业在股东回报上的措施积极。食品饮料和医药行业经营稳定,现金流良好,经历过去几年的调整,一些优质公司的估值能够较好的匹配其企业价值。化工行业有一定价格波动,我们精选了部分在周期底部仍然有较好盈利,且自由现金流和股东回报积极的企业。第二是高景气方向,基于估值和市场因素,减持了算力相关标的。增加了处于景气初期的农林牧渔和近期调整幅度较大的电力设备行业的配置。第三基于核心技术和资源价值进行布局。
当前市场仍处于底部区域,长期而言,我们对市场有坚定的信心,同时需要对复苏的波动性有充分的认识,保持耐心。
※本文系望正资产原创,望正资产合法拥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未经望正资产授权,任何第三方不得转载、链接、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内容。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信息是对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望正资产”)的信息更新,并非广告、要约邀请,或投资建议。本信息所涵盖之内容仅供对投资风险具有充分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或高端个人投资者审阅。本信息并非基金或信托计划募集说明书,不可作为投资依据。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须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确保对投资潜在的收益和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望正资产并不保证本信息的内容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