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Company Profile


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望正资产”)成立于2014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5年2月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8520),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顾问资格。

望正资产是由原景顺长城基金副总经理王鹏辉先生领衔,汇集众多专业人士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投研团队核心成员均来自公募基金,专业理论扎实,投研经验丰富。公司专注于股票多头策略,主要投资国内A股市场,兼顾港股优质标的。公司搭建了从宏观择时到行业比较和个股精选的完整研究框架,致力于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和高品质的投资体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荣获金牛奖、金阳光奖、英华奖等重要奖项。



投资特点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兼顾港股优质标的。

投资策略】:专注于基本面出发的股票多头策略,力争最大化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

仓位管理】:股票仓位灵活调控,努力规避市场大幅下行风险,提升客户投资体验。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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