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点】与优秀的企业家在一起

2019-06-13

众人皆知,投资一家公司关键是“投”人,看管理层有没有愿力和能力去把握行业的机会。市场总是在变化,当下我们买入一家公司的理由是A,过了两三年可能发现买入的理由变成了B,但不变的是公司的管理层,不管市场怎么变,他们一直在积极地调整方向、捕获商机,这就是优秀的企业家。

最近一两年互联网化成为一个大的趋势,影响的力度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面对互联网,有的上市公司“看不起—看不懂—来不及”逐渐被边缘化;也有的上市公司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积极拥抱互联网,构建新的盈利模式,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我们作为投资者,当然希望投资后者,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比如鱼跃医疗,传统业务是医疗器械,市场预期今年利润不到4亿元,如果PE30-40倍的话,合理市值也就是120-160亿元,而目前市值416亿元,多出来的200多亿市值是市场对其互联网业务的估值,或者说是对它拥抱互联网的“奖励”和“期许”,鱼跃的慢性病管理移动医疗平台一旦成功空间极大,也正是由于蕴含新业务价值和新业务模式,所以表面上看起来PEPB都高得离谱。类似的案例太多,比如计算机行业,传统业务是做硬件或者软件,都是线性增长的业务,可以按照PE来估值,但这个行业中很多公司都在积极互联网化,去卡位、布局、圈用户,这个时候应该去看它的卡位有无优势、活跃用户数增长情况、用户粘性、单用户价值等等指标,而不应该只看它现有业务。

我之所以认为未来仍有很多机会,就在于有这样一批不知疲倦、积极进取的企业家在努力拥抱变化、壮大自己,我们应该跟他们站在一起!!!

重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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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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